香港特區(qū)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陳積志4月6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回答議員的提問時表示:為配合《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特區(qū)政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香港公共圖書館已重新檢視和更新購置圖書館資料及接受書刊捐獻的程序和指引,將維護國家安全列為其中一項考慮因素,確保供市民大眾免費借閱的圖書館館藏符合香港法律。
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數(shù)次檢視轄下公共圖書館的館藏是否符合該法的規(guī)定,并將部分書籍下架。此外,特區(qū)政府教育局向學校發(fā)出通告,提醒校方將其圖書館的館藏中涉嫌違反該法的書籍移除。
陳積志表示,當康文署發(fā)現(xiàn)有館藏涉嫌內容可能違反香港法律的規(guī)定或不利于國家安全,會以嚴肅態(tài)度處理,暫停有關館藏的借閱等服務,并研究其內容是否違反有關法律,或提供有關館藏的服務是否會不利于國家安全。
他同時表示,由于公布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或其他香港法律或因不利于國家安全而被下架或注銷的館藏的清單可能引致其他人士或團體惡意廣泛傳播有關館藏,不利于維護國家安全,因此不會向議員提供有關清單。
他說,《香港國安法》實施后,教育局已向學校發(fā)出詳細的行政和教育指引,提醒學校須確保校園范圍內展示的字句或物品,例如校園內的書本(包括圖書館藏書)、刊物和單張沒有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內容。有關指引亦要求學校設立/強化校本監(jiān)察機制,定期檢視就維護國家安全及國家安全教育相關措施的推行情況,包括校內各學習領域及跨學科學與教資源(包括圖書館藏書)的內容和質素。
另外,特區(qū)政府社會福利署自2021年9月起,要求提供受資助福利服務的非政府機構掌握并遵守《香港國安法》,并把這方面的表現(xiàn)納入資助福利服務單位恒常評估范疇。社署會提醒有關社會福利服務機構如有提供書刊借閱服務,亦須留意有否違反香港法律的規(guī)定或不利于國家安全,并以嚴肅態(tài)度處理。